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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投诉举报65起

2020年03月11日 08:4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zj/content/2020-03/10/content_8352170.htm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西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5起。其中诉转案3起,已全部立案调查,3起诉转案均为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转接政府热线投诉6起,均已办结并答复;其他不同类型的咨询18起。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积极、快速、依法”为宗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也让消费维权工作更深入民心。

积极受理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三明确”,明确受理投诉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股室(所)及具体承办人员,确保消费者的诉求件件有落实。同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法依规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在职权受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求受理人员认真受理,对消费者的诉求及时、准确记录,做到不推拖、不搪塞。

快速调查

接到投诉举报后,受理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事项、诉求以及被投诉举报的属地情况,第一时间安排综合执法大队或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快速反应、积极作为,及时掌握调查的第一手证据材料,为后续处理做好充分准备。

依法处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主要依据,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消费权益争议当事人的陈述,查清事实,对在调查处理过程出现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积极组织调解,现场签订调解书,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在处理现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告知消费者可采取其它法定解决途径进行解决。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举报人或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则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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