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县以《质量发展纲要》统领质量工作持续向前
2012年04月11日 16:1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jpd/dfdt/555795.html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开篇高屋建瓴指出,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内蒙古宁城县质量工作在巩固近年有效做法基础上,以《质量发展纲要》颁布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并以其为指南,研究落实举措,不断强化质量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完善了定期研究质量的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把质量兴县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2011年县财政对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大量专项资金补助,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出台后,县政府又将质量安全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给予充分保障。全县质量工作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从体制机制上确保了质量兴县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质监部门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设备优势、技术优势,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消灭无标生产。不断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加强对企业安全防护等计量器具及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强制检定,推进法制计量。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食品、农产品、化工产品、建材等辖区产品的检验能力,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在去年新购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等高端检测设备基础上,今年3月又增置了价值60多万元的40多台件设备,基本具备了检测县内主要产品所需的全套仪器,检验能力由原来只能开展关键指标的检验,发展到现在的已基本能够开展全项目检验。现在,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检验、食品添加剂检验、微生物检验,以及其它产品微量元素检验能力上了大台阶,综合检测能力处于全市各旗县前列。
三是持续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开展质量意识、质量安全责任宣传,使企业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使企业注重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使企业能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不断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现在,县内企业质量发展总体良好,塞飞亚肉鸭、宁城老窖酒、辽中京化肥等产品还获得了内蒙名牌产品称号。
四是质量监督管理不放松。首先是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并通过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执法能力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对辖区食品、化肥、建材等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对制假售假行为严厉查办,严厉打击危害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不断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质量违法案件执法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目前已有捣毁假化肥窝点、打击假奶酒等成功合作事例。
五是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65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12365热线投入运行以来,已成功受理、处理数起质量投诉、计量违法投诉。
六是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坚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期间,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同时,注重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在辖区白酒秩序整顿中,对违法企业及行为进行了曝光,有效震慑了不法企业,警示了有不轨企图的企业。近期,在推进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中,坚持宣传先行,正利用宣传车、电视持续宣传,扩大覆盖面,增加受众,营造质量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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